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3-29 16:18
  • 浏览次数:

2023年,泰州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精心谋划重塑全局“1234”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塑“1234”行政执法体系

“1”即筑牢一个基础。着力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这一基础,通过“规范增量、优化存量”,切实强化制度支撑,让法治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遵循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实施等程序,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文件不仅合法合规,而且“接地气”、可操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局系统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政策进行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宜改则改,宜废则废。

“2”即推进类应用。深入贯彻“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执法”理念,坚持“审慎执法、包容管理”原则,制定局系统《市场主体日常监管信息应用管理规范》,稳步实施“行政指导+行政处罚”信息应用全覆盖机制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引导企业依法、守规经营,预防违法违规风险。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抓早抓小,指导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自身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对于燃气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市场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3”即规范三种检查。制定局系统《行政检查暂行规定》,对检查主体、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结果运用等予以全面规范。注重源头管理,各类检查须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抓好过程留痕,现场检查须全程记录,并由检查对象进行确认,检查结果及时报送监管信息,形成闭环管理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规范检查行为,确保行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4”即履行4项监督。逐项分解各处室(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定行政行为监督管理办法,重点针对“非清单职权不可为、清单内职责必须为、行政行为流程可回溯、行政服务时限可追踪”四项内容进行执法监督,从制度上保障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办事便利化,促进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动把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重大涉法事项党组集体研究要求。制定《复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明确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类型,规范集体讨论程序。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大讲堂、培训讲座等形式系统学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着力提升全员法治素养。目前,市住建局及下属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共计280人,其中130人取得行政执法证,14人取得执法监督证。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住建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市级政府集中建设项目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制定局系统《行政处罚与行业监管联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移送、受理、核查、立案的流程和时限,规范监管与处罚过程中的案件移送、案件办理、处罚执行以及联合执法等活动程序,形成行业监管与行政处罚的工作合力。制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优化对全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过程与结果的监督,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执法水平。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住建部门的工改牵头职责,统筹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成立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专班,指导和督促各市(区)落实重点改革任务。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行政审批局出台《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全省率先落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改造项目全部办理施工许可证,全面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有效解决老旧小区改造“无证上岗”难题。推进老楼加梯方案审查“一件事”改革,将老楼加梯涉及的规划、消防、市场监管的方案审查合并为联合审查,压缩老楼加梯方案审查的时限,推进民生工程快速落地见效。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照《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等文件要求,围绕监管重点制定了本年度监管计划,共13项单部门检查任务,7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整合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事项,开展建筑施工领域综合大检查,重点检查“三包一靠”违法行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扬尘管控、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移交等情况,在降低检查频次的同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四、有效化解争议矛盾

1.强化对行政权制约和监督。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50件,行政复议答复4件,行政诉讼应诉6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复率100%满意度100%;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一件败诉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视频动漫、法规内容发布公众号、物业宣传进社区等方式,努力实现地方性法规全覆盖,增强社会知晓率。针对群众缺乏房屋安全认识,野蛮装修导致房屋承重结构遭到损坏、造成安全隐患多发,我局会同社区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普法宣传,对乱砸承重墙等行为进行有效劝阻和教育警醒,同时强化物业公司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上报等工作职责。常态化普法进机关,利用单位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式播放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情况。推进工地法治建设,在春晖初中、人民医院二期工程等项目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现场解读《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法律法规,促进项目各方主体及一线施工人员知法守法懂法,确保施工安全。

、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发挥好“1234”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强化行政执法智慧监督,提高精准执法质效,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程序,补齐行政执法中的短板弱项,促进依法履职到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打造住建领域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十条措施》,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泰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梳理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编制包含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项目、合规标准等要素的检查清单,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加大对各检查主体的监督指导,促进改进检查方式,规范行政检查程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推进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和层级监督机制,共同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行为规范、服务优质的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法定职责全面规范履行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培育专业化执法队伍,从执法实际、岗位需求出发,将政治理论、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纳入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精准开展分级分类执法培训,邀请专家参与案卷评比、法治讲座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能从事执法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