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9-29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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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泰州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3年度,市本级交存维修资金0.57亿元。截至2023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10.39亿元,年末账户总余额10.31亿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泰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共审核市本级维修资金使用项目4981件,拨付资金2042.28万元。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3年度,市本级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设施设备、房屋渗漏、管网池井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36.83%、23.42%和12.95%。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市本级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2023年度向业主分配利息1935.42万元。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