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1/2024-342127 | 分类 | 保障性住房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30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1-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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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对象
1.海陵区常住城镇户口人均住房面积23平方米(含)以下,人均月收入3925元(含)以下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作为1人户申请)。
2.与海陵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且符合第1条住房面积和收入条件的。
3.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工程中的渔民家庭(申报时须提供所在地渔民上岸工程主管部门认定资料)。
4.海陵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家庭(须提供征收拆迁协议和指挥部认定资料)。
二、保障面积控制标准
1-2人户为65平方米、3人户为7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为85平方米。
三、保障房源和具体价格
1.2023年度经济适用房房源:美好家园、红旗新村。
2.销售均价(不含层次差):美好家园,多层3617元/㎡,(超过核定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增加10%),普通地上车库1455元/㎡,阁楼1820元/㎡;红旗新村,多层3518元/㎡(超过核定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增加10%),普通地上车库1415元/㎡,阁楼1770元/㎡。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申购条件并有申购意愿的中低收入家庭,即日起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美好家园、红旗新村经济适用住房现场)填写《海陵区购买美好家园、红旗新村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并按规定如实提供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
五、咨询电话
泰州市海陵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86225936
美好家园、红旗新村现场:86289826、18796799188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