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1/2025-341635 | 分类 | 部门文件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5 |
文号 | 泰建规[2025]3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7-1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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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管理,全面提升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32/T4117-202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保温装饰板系统”)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计方面
1.应用条件。保温装饰板面密度≦20kg/㎡的,建筑物高度不宜大于60m;20kg/㎡<保温装饰板面密度≦30kg/㎡的,建筑物高度不宜大于27m。
2.材料要求。保温装饰板芯材宜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不宜采用岩棉。单块重量不得超过20kg,且单块面积不宜超过1㎡。
3.工艺要求。采用保温装饰板系统的,每层宜设置至少1道托架,托架应与混凝土构件锚固连接。托架宜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不宜采用钢制托架,厚度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2㎜。
4.细化设计要求。保温装饰板系统细化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与规程的技术要求。细化设计应包含外立面版面分格、与建筑外墙的连接固定,并须根据产品性能材质和工程实际细化关键节点构造详图,构造详图应包括阳角、阴角、门窗洞口、女儿墙、勒脚、变形缝、穿墙管道、落水雨水管部位及空调室外机搁板等部位。原设计单位客观上无法承担或者经其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细化设计。设计单位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方面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通知第一条要求,在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建筑)部分,对保温装饰板系统细化设计中适用建筑高度、导热系数、芯材材质、燃烧性能等进行审查。
三、施工质量方面
1.进场验收。保温装饰板产品标识应统一规范,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方式。出厂产品或包装袋上应标明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燃烧性能等内容。胶粘剂(粘结砂浆)、密封胶应注明使用有效期、使用说明。
2.样板先行。保温装饰板系统施工前应制作样板墙,其采用的材料工艺应与细化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相同,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样板验收。
3.隐蔽验收。保温装饰板系统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基层及表面处理、安全托架设置、保温装饰板的粘贴方式与粘结面积、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腰线和女儿墙等节点做法,门窗洞口等热桥部位的做法、变形缝做法等,并应留存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
4.防水要求。基层防水应依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6等规定,基层墙体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防水层宜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每层应采取留设分格缝等防裂缝措施。防水层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检验或雨后观测,落实联审联验要求。
四、检测方面
(一)进场材料复验
1.保温装饰板应检测面密度、面板与保温芯材板拉伸粘结强度等指标。
2.保温装饰板芯材应检测表观密度、尺寸稳定性、抗拉强度、导热系数、吸水率、燃烧性能等级等指标。
3.粘结砂浆应检测常温状态和耐水拉伸粘结强度等指标。
4.密封胶应检测装饰面板与密封胶粘结强度、相容性检测等指标。
(二)现场性能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节点进行现场抽样验证,重点验证保温装饰板粘结面积比、外保温系统粘结强度、锚固件拉拔力等指标。保温装饰板与墙体粘贴宜采用满粘法,粘结面积比不宜低于95%。
五、工程质量监督方面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进场材料质量存疑时进行现场抽样验证,或者对工程质量存疑时进行现场实体抽检。抽样检测内容为本通知第四条所列指标。
六、材料管理方面
建筑节能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保温装饰板材料登记管理,应加强对工程项目使用的保温装饰板材料质量抽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七、其他方面
1.泰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采用保温装饰板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材料管理等活动,应执行本通知要求。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要求严格执行《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32/T4117-2021)。
2.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本通知施行之日前,未报送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采用保温装饰板系统的工程项目,应执行本通知要求。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