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1/2023-341617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8-01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3-08-0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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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

1.本办法适用对象是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与从业人员。

2.信用档案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作出的信用承诺和履行承诺情况均记入信用档案。

3.各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采集、审核与管理工作。

4.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与不良信用信息。基本信息和良好信用信息由行业主体自行诚信申报。不良信用信息由各级主管部门录入。

5.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谁采集、谁负责”原则做好投诉异议处理。对发布有误的行为信息,由发布该信息的部门进行修正。

6.各市(区)住建部门应与发改、财政、审计、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管理联动,推进全市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市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信用档案的建立是基于自愿原则。鼓励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均参加。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档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日


关联阅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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