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11-1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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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语: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文件要求,我市2017年出台了《泰州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泰政规〔2017〕1号),于2017年5月15开始全面推行存量房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业务。
问题: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需要哪些材料? (关键词:网签备案资金监管 办理材料)
解决:双方需要带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银行卡(同一家银行),卖方带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可在各区行政审批中心及中介便民服务点办理手续。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泰州大道388号,电话:0523-86889887。
二、导语: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文件要求,我市2017年出台了《泰州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泰政规〔2017〕1号),于2017年5月15开始全面推行存量房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业务。
问题:资金监管办完后卖方什么时候能提取房款 (关键词:资金监管房款)
解决:买卖双方过户完成,办理完抵押,银行拿到他项权证之后,买卖双方确认此交易完成,卖方即可办理房款提取手续。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泰州大道388号,电话:0523-86889887。
三、导语:为积极落实《民法典》关于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定,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工作效率,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依托信息化科技赋能,优化工作流程,创新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新模式,降低了交易双方、银行等多方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让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交易更加合法、规范、安全、便捷
问题:听说现在可以办理带押过户,我的房子还有40多万贷款未还清,请问如何办理?
解答:目前我市已正式开展带押过户业务,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通过资金监管的方式实现用买方的“新贷”来直接偿还您的贷款本息余额,具体情况您可以向您的贷款银行或我中心进行业务咨询,我中心咨询电话:8688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