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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8-0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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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材料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建局编制了《泰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18日。

在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或建议。单位意见建议需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个人意见建议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陵区海陵南路308号)

联系人:单玥;联系电话:89892956;电子邮箱:tzkysj@126.com

《泰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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