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5-27 17:08
- 浏览次数: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生活中小案例吧!
案例一
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子出租给酒店经营,并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将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严重结构隐患,或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尽快拆除的危房出租用于经营酒店,危及不特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当依法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大小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案例二
某电视台运营的公众号使用网络素材发布了一则视频,标题是“大爷集市霸道买鸽子”,副标题“网友:这不是强买强卖吗?“视频对该大爷头像打了马赛克,该视频是否侵害大爷名誉权?
没有侵害。电视台发布买卖鸽子的视频时,对买鸽子人的头部采取了打马赛克的技术处理,对人物不具有特定指向性。作为媒体单位,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为公共利益而实施,不存在故意贬损行为,且未超出正常的新闻舆论监督范围,大爷也未因该视频社会评价降低,因此不属于侵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案例三
小林在网上购买东西,由快递送达。小林在签收时发现快递包裹已经破损,内部货品也破碎了一个,那么破损商品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卖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通过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货物损坏的,交付前出卖人承担,交付后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第六百零四条
案例四
周某将注册充值的“和平精英”游戏账号出租给邹某某使用后,邹某某违反游戏公司规定,该账号被限期禁用,周某充值的金额十年内也无法使用,邹某某是否需要赔偿周某损失?
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游戏账号、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有一定的资产属性,当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害时,和普通财物遭到侵害一样,受到法律保护,邹某某赔偿周某相应等级账号或者相应损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
案例五
小区业主委员会未经程序作出的将绿化带改造为停车位的决定,是否应予撤销?
案例六
房屋建设中,因楼层原因导致个别房屋的日照、采光、通风受较大影响,房屋所有人能否请求建设单位赔偿损失?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案例七
继承房屋之后,能否要求享有该房屋居住权的权利人离开?
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除非约定解除的条件或者法定解除条件具备了,否则居住权人有权继续居住。
案例八
小区的广告收入是否属于物业公司?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它保护我们的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婚姻,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小伙伴们,你们还想了解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热点知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