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9-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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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化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对通过乡镇(街道)竣工验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市级复查。
严格工作规程,确保程序规范
市级复查工作严格按照《兴化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兴住建发〔2024〕34号)文件要求落实。检查组遵循“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的要求,对危房改造成效进行全方面评估。既关注危房改造后的主体结构安全是否符合规范,更加注重困难群众的生活便利和诉求。把危房改造的惠民资金政策用好用足用出成效,把惠民实事做好做实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恪守工作职责,落实全程监管
以兴化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惠民政策规范管理的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关于落实政策性惠民资金审核发放监管“全链条”责任要求为主线,落实《关于实施“三张清单”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全流程”监管的通知》(兴住建发〔2024〕38 号)文件精神,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中“市、镇、村”工作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三张清单”,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审核审批、质量检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各级责任
对市级复查中尚未通电通水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新房建成后原辅房危房未整治的、无房户置换房屋未完成协议手续产权不明晰的、改造后对农房改造质量不满意的、改造后屋内外环境较差敷衍了事的等问题进行书面交办。督促镇(街)、村对照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履职,围绕负面清单抓好整治整改。
2024年,兴化市新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80户,包括农村低保户20户、农村散供养特困人员59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1户。鉴定为C级危房通过加固维修方式改造的农房42户、鉴定为D级危房通过拆除重建方式改造的农房38户(含无房户12户)。上争中央奖补资金90万元。通过市级复查的,第一批补助资金将于9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危房改造户。
下一步,兴化市住建局将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有“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