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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9-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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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423日至73市委第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120,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住建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迅速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带领各条口端正政治态度、担当政治责任;第一时间研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方案、定责任、定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紧盯问题事项,狠抓分管部门整改任务推进落实。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经过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研究审议,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最终确定14个方面119项任务376条整改措施,以正式文件下发。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4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坚定抓铁有痕的决心、凝聚治本断根的共识。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一体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对反馈问题迅速跟进、抓紧整改,对立行立改问题即时整改,对其他问题及时督办推动整改。建立动态销号和电子台账收集制度,细化整改时间、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滚动式更新344条措施完成情况电子台账,确保整改进度随时可调、有据可依、有账可看。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思用贯通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召开14次党组会,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前,有针对性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细照笃行。研究制定《202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把集体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重点发言和随机式互动式发言相结合,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举办读书班1期。二是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经深入调研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了“泰二十条”“新政十条”,购房补贴政策对市场刺激效果明显。20246月以来连续7个月单月成交量超过同期,其中11月高于同期45.9%,有效刺激了购房消费,提振了市场信心。2024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大幅收窄,增速在全省排名第四。202558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推出了延续“八大购”购房补贴政策、暂停新房价格备案、推行房票全市通兑等一揽子政策,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5月,全市商品住宅销售环比增长48.7%,其中市区环比增长73.6%三是扎实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2025年上半年正式印发《泰州市城市家具建设管理导则》,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城市家具建设与提升,融入泰州文化,彰显泰州特色。持续推进“双水绕城”“三河绿道”景观提升,实施“乐享园林”“中山文化园”“凤凰河步道贯通”等重点项目,新建37处园路、楼梯,增设72组导视牌,改造26处桥下空间,贯通绿道串联。打造葫芦雅集、海棠诗会、梅花乐游等地域特色活动品牌,沿线设打卡点、配置太阳能充电座椅,完善服务功能。

(二)关于“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发挥建筑业经济“挑大梁”作用。一季度,在地建筑业产值增加213亿元,占全市GDP 比重11.5%,在全省五个传统建筑强市中占比权重最高;新增“四上”入库企业19家,为经济持续增长注入强劲动能。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业半年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并研究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服务企业“升特”、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针对我市建筑业增长乏力、入库税收总额不高、市场开拓力不强等方面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起草完成《“十五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报告》《泰州市建筑业税收分析研究报告》。三是举办建筑业企业推介系列活动。联合市商务局举办两期“招商沙龙”活动,组织建筑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参加并作推介。组织赴深圳开展建筑业外埠市场推介活动,通过大规模“走出去”推介和小分队精准对接的方式,努力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学习观摩深圳特区建工学校产业工人培训基地,为下一步探索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工人培育模式打好基础。

(三)关于“推进历史街区保护利用与城市特色风貌塑造较为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履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牵头单位责任,协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了《泰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于72日提请市政府行文上报省住建厅,待省住建厅转呈住建部审查。二是牵头出台《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制定了2025-2026两年行动计划。协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起草《关于推进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传统民居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已于126日印发,推动解决历史城区老建筑产权登记、交易难题。根据住建部要求,3月份向市委提交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专题报告,获市委书记批示。三是为避免退回省级专项资金问题再次发生,对2020年以来全市所有申报省级资金的项目再进行回头看,通过现场走访、查阅竣工验收资料和资金拨付记录,除海陵古城连片保护更新一期工程正按计划实施外,其余获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均已完工。

(四)关于“建筑设计与‘建筑强市’地位不相称”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行业引导。20257月,省住建厅以“好房子 好街区”为竞赛主题,举办第十二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专项合作赛道宣介会,现场发布144个设计基地名录。其中编号90至编号133,共44个设计基地均为泰州市设计基地,设计基地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二是加强工程勘察和设计行业监管。根据省厅《关于2024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情况的通报》,20252月,我局约谈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文件规范性方面未按照要求报送检查材料的单位,并审核其整改材料。202535日,向省厅报送涉及12个项目的《2024年度抽查发现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表》。三是研究制定《泰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质量管理技术导则》,从场所、设备、人员、操作和管理五个方面对我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提出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多方参加的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并组织权威专家及时研究解决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邀请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绿色低碳建筑政策宣讲会、第二十五期“住建文化大讲堂”之特色空间塑造和改善型住宅导则解读专题辅导、绿色建筑技术交流会等会议。

(五)关于“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对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墙体材料、路面材料、电缆线材等检测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测机构的人员管理、仪器设备、检测方法、记录和报告、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强化检测机构质量管理内控管理,组织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公开检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落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部分检测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洁检测合同,作出《廉洁服务承诺》,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出台实名制考勤制度。试点推进检测人员人脸识别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规范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签字盖章行为。三是开展省级新技术、工法申报培训,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召开2025度“省级工法”“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指导工作会议,会议解读2025年“省级工法”“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目标项目”申报通知有关要求;指导江苏省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和省级工法编写。2025年共申报24个省级新技术应用目标项目,82个省级工法。四是建立创优企业名录库,对有创优意愿的企业开展重点培育、优先帮扶、技术支持。充分发挥样板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了防水工程实体样板、成品房样板工程、钢结构装配式工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等全市现场观摩6次,同步拍摄工程质量“云课堂”,线上线下结合,指导企业更好把控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要点。

(六)关于“城市道路养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脱空排查整治。为有效防范道路塌陷风险,守护市民群众“脚下安全”,督促各市(区)持续推进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网检测修复。截至目前,共发现各类隐患约191处,其中113 处已完成处置,8处已封闭围挡并出具方案准备实施,其余隐患均已落实管控监测措施。二是建立巡查机制。形成市区(市本级、海陵区、姜堰区、高港高新区)市政养护范围内道路问题排查清单,并联合交通局、城管局印发《城市道路安全隐患和积水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三是加快推进地下管网更新改造。2025年计划完成30公里污水管网更新改造,8月底已完成污水管网更新改造17.78公里。20251月完成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包括燃气工程、供水工程、污水和再生水工程、排水防涝、物联智能感知工程建设及改造,按照编制指南要求根据片区成效打捆申报,总计64个项目。其中,污水工程总计21个项目,计划新建44条市政污水管网,改造79条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改(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改造污水泵站39座,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192个,更新改造污水管网141.3km319日,在征求各市(区)政府意见基础上,以市攻坚办名义印发了污水治理三年实施计划(2025年—2027年)。

(七)关于“海绵、韧性、智慧城市建设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严格设计审查等方式,提升全市海绵城市设计质量。自2025110日起,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建筑无障碍设计专篇。2025120日,我局印发《泰州市地方特色建设工程设计指南建筑无障碍设计专篇》。从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设计及审查环节监管、加强施工环节监管、加强运维及管养环节监管等4个方面全面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管工作。202564日、5日,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与城市更新专题培训班。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建成区海绵面积123.41平方公里,占总建成区面积43.8%。今年市区共审查4个新建海绵项目,验收5个已建海绵项目。三是全面做好防汛排涝工作。2025年完成市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和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在主汛期来临前,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疏通排水管网101.3公里,清理窨井26794个,整治管网破损、积水点等安全隐患196处。结合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城市积水情况多变的特点,优化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雨前排查准备,突出雨中应急处置,细化雨后复盘分析,新增路面积水液位计、视频雷达水位仪200个,全方位、全过程抓好汛期排水防涝工作。2023年以来的32处道路积水点,除海阳路积水点外已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四是加快推进智慧住建三期建设。方案于2025328日已通过专家评审,通过建设综合服务评价体系、住建行业专家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平台、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监管系统、建设检测管理和浇筑养护管理、泰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信息平台等子系统,构建全链条数字化管理生态模式。五是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市县一体化监管系统已初步完成,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数据汇聚,分层分级开展用户培训,做好系统上线预验收准备工作。智慧监测体系项目于今年221日确定实施单位,目前已完成计划内269台(套)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累计接入各市(区)、各专项新增及存量监测设备2111台(套)。

(八)关于“市区城市照明管理体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请市政府加快理顺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区市政建设管护责任分工的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提出健全管理机构、优化资金支出等建议。二是严格规范城市设施接电程序。从2022年起,一律不再受理居民住宅小区路灯照明用电接入手续,市政公用设施电源接入城市照明管网严格按照第92期会议纪要精神执行,走线下审批流程。三是组织队伍积极参加省级赛事。2024年组织队伍参加江苏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欧普照明杯”城市照明行业电工决赛,有效提升照明行业技能水平。

(九)关于“园林绿化重建轻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心编制并印发养护月历。精准指导各市(区)开展养护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区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考核管理的通知(试行)》,有效遏制缺陷责任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职情况,保护绿化品质和建设成果。启动《进一步规范市区园林绿化工程移交市级管养工作的通知》修订工作。二是定期开展履约检查。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与标准,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各市(区)住建局养护工作正常开展。指导、督促并协调海陵区、高新(高港)区及市本级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海陵e园、秀水路、太湖路、洪泽湖路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强化对市(区)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东生港绿化项目经过协调,现由靖江滨江新区办事处负责定期开展绿化修剪、除草等养护工作;多次与海陵区住建局沟通协调 “十分钟服务圈”项目,现已落实养护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正常养护。

(十)关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特田建设。加大指导力度,对今年13培育村逐一踏勘,现场研究特田建设提升方法近日省厅公布,我市8个村庄通过2024年特色田园建设示范项目现场核验,其中,张甸镇、蒋垛镇、梁徐街道荻垛镇、合陈镇、中堡镇实现省级特田“零”的突破二是聚力可持续发展。围绕今年省级“回头看”的35村庄,组织市(区)自查,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市级复核。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级,针对评价等次为“一般”的村庄,指导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上半年,我市高质量通过省级“回头看”现场调研。三是突出示范引领。梳理特田建设发展中的经验做法,在全市面上宣传推广。其中,我市两条经验做法纳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二批)。总结滕兴村特田建设经验,制作专题课件予以推广并组织观摩。

(十一)关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2024年对实际在监29工程项目,开展行政指导9家,行政处罚14。定期对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监督人员的履职能力、履职质量、廉洁自律等,定期通报工程质量督查共性、突出问题,明确工程监督流程中各环节责任人。二是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范;及时优化调整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家库成员名单,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监管;制定2025年全市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方案,将预防高处坠落纳入各类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内容,并按计划开展检查。三是持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2025年以来,开展春季复工、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运输车辆、高支模、钢结构、黑加油点等专项整治督查和服务指导。四是督促做好泰兴市滨江镇房地产开发项目、海陵区锦海花园项目突出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各市(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督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全市范围内累计排查发现并整改重大隐患45个,下发停工通知单16份,约谈企业14家。

(十二)关于“城市燃气安全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瓶改管”“瓶改电”整改。2024年共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4054户、“气改电”3601户,2025年又新推进328户。针对剩余未改管(电)和新增使用瓶装气餐饮用户,已督导各市(区)完成起底式排查和建档,对用气环境、“灶管阀”使用不合格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并根据用户意愿和改造条件等情况继续推行“瓶改管(电)”工作,以消除餐饮行业安全隐患,提升泰州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巩固燃气安全管理成效。落实专项整治要求,深入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对前期排查的全市22处厂站和1.4万公里各类燃气管道,督促指导隐患闭环整改2964个。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完成入户安检138万余户,更换老旧橡胶软管、阀等14万件,为全市特困低保家庭免费更换不合格“灶管阀”4.5万余件;持续开展车库违规用气“回头看”,整改违规用气“回潮”1476处;重拳出击整治“黑气”,上半年全市共打击黑气点11个,收缴黑气瓶456个,立案处罚5起。三是统筹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主干管网建设,2025年前三季度已针对市区部分道路无燃气主干管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排,督促燃气公司在主城区新增敷设燃气管网30公里以上;2025年下半年启动“泰州市十五五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督促相关燃气公司加快管网建设。

(十三)关于“开展消防审验监管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消防审验水平。对“20234月省厅通报的202248个工程(市直工程6个)存在消防审验程序不合规、4个工程(市直工程2个)存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不高问题”即知即改、整改到位。2025年上半年,全市办结消防设计审查98件(市本级8件)、消防验收116件(市本级12件)、备案494件(市本级17件)。加强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完成对4家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的半年度评价。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泰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泰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泰州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三是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市直管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查出安全隐患8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安监机构跟踪督查,目前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防范宣传,组织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操作培训,开展工地火灾救援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将消防安全作为专项检查内容。邀请施工、监理单位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指导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十四)关于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之弦绷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4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就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问题作自我批评,明确改进措施。制定述职报告撰写指引,明确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安全生产等重点述职内容,确保述职报告完整、规范。常态化安排学习市委有关文件、通报,61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重大敏感舆情“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81日,局党组中心组就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提升党组中心组成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印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4大类14项工作举措;修订印发《中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党组工作责任,以及党组书记、党组分管领导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作职责,明确检查考核监督要求及责任追究情形;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压实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等。局党组每月通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情况,2025年以来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6月下旬至7月中旬,局领导班子成员召开条口例会,分别对本条口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部分支部书记及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四是加强思想引导。针对审图中心工作人员多次“翻墙”进入国外网站,转发不当内容言论,2020年已给予诫勉谈话,相关人员深刻反思并作检查。强化住建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内法规,规范干部网络言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组织局系统党员、年轻干部前往泰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开展英烈祭扫活动。深入开展意识形态专项赋能行动,局主要负责人为局系统全体人员讲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开展突发网络舆情事件推演,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强化隐患排查。聚焦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障等重点领域,每月进行意识形态风险排查,2025年共排查处置4条风险隐患。六是严格阵地管理。接受巡察期间,对发现的相关网络安全漏洞均已完成整改,对全局信息系统外包服务合同进行全面排查,均已签订保密协议。严格落实《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包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对网络外包服务商违规访问进行排查,明确各部门网络安全责任,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网络安全评估,2025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网络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事件的能力。坚持信息发布版面编辑、文字校对、责任编辑三级审核,内容发布的错别字均已改正,“城建档案相关查询服务已改为线下服务,建立泰州建设公众号专栏申请制度,对泰州建设微信公众号所有栏目实施月度全覆盖排查,暂未发现栏目内容发布不准确、链接异常等问题。七是做好宣传引导。针对江苏城市频道曝光泰州地下管材不合格问题,研究制定“只检一次”“二维码铭牌”制度等,20219月,住建部专题调研我局地下管材监管工作,充分肯定我市做法。结合住建行业特点,梳理形成涵盖老楼加梯、小区改造等17项重点民生热点问题清单,作为舆情风险防控重点领域。联合泰州市广播电视台、泰州日报社等媒体平台,共同建立“监测—发现—研判—处置”全链条的快速响应机制,发现任何舆论问题及时引导,正面发声。积极策划制作各类宣传视频,主动发声、权威展示,增进市民对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八是优化信访办理。提升信访投诉事项办理时效和水平,明确专人负责“12345”“书记信箱”,及时派发案件并进行答复。组织各业务处室、单位对重点风险事项进行摸排,明确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每月形成分析报告,督促各处室、单位化解问题。九是加强讲座管理。制定市住建局2025年公务员培训办班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不得举办。修订印发《中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加强局系统讲座讲坛管理的通知》,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内容审核和事前审批,严肃内容变更,明确现场监管人员,2025年以来,各处室、单位面向局系统工作人员和市民群众举办讲座6场,均履行备案手续。

(十五)关于“依法行政还有短板,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分解并纳入党组中心组月度学习材料之中;根据《202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计划》,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与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学习研讨活动,党组成员根据分管事项,形成法治调研报告。二是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废止等上位法依据调整,提请市政府废止《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214号),将本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泰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的通知》(泰建规〔20202号)等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于2023年制发的《泰州市建筑企业“涉诉免保”实施细则(试行)》启动修订程序,现已形成修订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续将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定的程序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三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报送审议工作规则,明确相关议题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前,应当先由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未履行法定程序的,一律不得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四是结合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通知要求,组织全局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积极申报,全局申报执法证件人员共148人,其中新申领19人;明确局系统执法岗位人员交流轮岗规则,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题培训,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执法技能。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培训和公务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十六)关于“履行行政权力不够全面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申《市场主体日常监管信息应用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督促提醒住建系统职能部门按照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监管信息。组织研究省厅编制的《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编制泰州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辟“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告本系统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及依据、检查计划等内容,明确政策法规处为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联合纪检组对城建处、科技处、质监站、安监站等重点监管部门开展行政履职辅导,督促各重点处室(单位)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开展监管信息报送工作。二是通过建立执法人员“三色卡”制度规范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制定培训计划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案卷自查开展集中评查等举措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三是严格执行《泰州市住建局行政处罚与行业监管联动工作暂行规定》(泰建发〔2023167号),加强与职能处室、单位的沟通协作、共享检查结果和信息,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整改措施。

(十七)关于“主体责任扛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并印发《泰州市住建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制定了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建立“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一岗双责”虚化弱化问题,强化“一岗双责”履责意识。二是提升专题会议质量。3月份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同时,通过党组会、办公会、警示教育会、综合廉情分析对接会等,分析研判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举措、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等重要内容。三是推动党风廉政教育走深走实。通过党组会、专题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走进镜园开展现场教育,对照中央、省级层面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优化作风意识。79日,召开警示教育会,局系统近14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集中观看省、市警示教育片,围绕“以案四说”对近年来住建系统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局主要负责人围绕反对“四风”、砥砺作风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331日,承办全市第12期“亲语连廉”家风课堂,组织市级机关35个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及其家属齐聚一堂,看警示电教片、作廉洁倡议、品廉洁家书,以“家”为纽带,共筑清廉防线。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省级机关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和《泰州市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近期将出台)有关规定,明确支出标准、发放程序和管理要求。2025年减少考核频次,改为一季度一考核。同时,进一步优化评审人员构成,20258月出台《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绩效管理办法》,明确专家评审邀请市级机关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每次评审专家组由外单位4名专家和本单位1名分管领导组成,减少外聘专家,压降评审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十八)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常态化提醒督查机制,局机关纪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违规吃喝定向点调检查,组织7名重点岗位干部职工深化学习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局党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违规吃喝专题调研,实地了解工管中心、市政园林中心、支队、质监站、安监站5家下属单位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坚决狠刹违规吃喝歪风。二是局下属单位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工管中心党总支会议2025630日重新讨论制定党总支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议事和决策的民主、科学、规范性。将每周一中心例会按内容分为总支会议、领导班子会议、项目指挥部会议区别召开。每个会议分别酝酿报送议题,分别记录会议纪要。相关会议无议题时则不召开,进一步增加“三重一大”操作性。市政园林事业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工作,制定《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车辆巡查服务管理办法》《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合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质监站、安监站修改并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决策实施办法进行研究,组织开展制度专题宣贯会,面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讲解。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同时按照学习教育要求,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2张问题清单及中央、省委反面典型案例,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领导班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9个,17名市管以上干部查摆问题37个。

(十九)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作风漂浮”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信访投诉事项,明确“12345”“书记信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印发《市住建局办理群众投诉事项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版)》,明确签收分派规则、异议处理规则、无理由接单规则等具体内容。每月形成《群众咨询投诉事项办理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加强热点数据分析研判,找准城市建设堵点症结,提高住建系统投诉答复质量,有针对性解决群众诉求。二是建立工单回访制度。对“满意”工单开展抽样回访。20254-6月“12345”工单随机回访满意率为66.67%。邀请市委办信息处、“12345”平台专家就党委和政务信息、群众投诉咨询事项办理、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切实改进办文办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建系统为基层减负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发文、开会、考核督查、调研等方面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发文、开会审批制度,印发会议审批单、文件立项表、文件制发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表等系列配套审批表格。4月初,组织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会暨办文办会专题培训会,对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进行宣贯解读,并就办文办会开展专题培训。6月份,对住建系统近三年办文、办会中出现的各类失误进行梳理、汇总、分类,编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文、办会“错题集”》,以供各处室、单位学习参考,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对已发文件、已开会议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细。截至8月底,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文进一步压减10%、会议进一步压减5%,文风会风得到持续改善。四是针对“兴化莲溪公馆项目(二期)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中,发放审图合格证书环节履职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所发放的审图合格证书信息与实际技术审查的施工图图纸信息不一致”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窗口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五是对体育公园新增地下空间(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问题即知即改。工管中心完善结算审核制度,落实监理造价控制职责,明确监理单位结算审查出现问题的追责条款;制定《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决算管理办法》,2024年完成22个项目结算评审。

(二十)关于“‘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清退有关费用。20255月督促7名党政青年(高层次人才)将人才慰问金清退至市财政指定账户。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工管中心、市政园林中心、质监站等下属单位规范购买行为,在开展道德讲堂、主题党日活动、燃气宣传等活动时,优先使用现有资源,严格第三方服务内容的审核,减少不必要的购买事项。三是推进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园林处吸纳《泰州城市绿地草坪养护技术研究》建议,优化常绿草坪交播技术措施,细化播种时间、草种配比等参数,加大播后督查管理力度,提升草坪景观均一性与观赏性。运用研究成果,指导法桐的养护单位,投放“花绒寄甲”及肿腿蜂防治天牛幼虫,指导草坪的养护单位喷洒微生物菌剂防治虫害。原城建监察支队根据研究成果,建立了律师驻队、无人机协助巡查机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优化执法辅助人员考核。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聚焦“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民生领域外包服务等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使用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保障重点工作。紧盯项目决策、采购服务实施、合同管理和履约监督、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外包服务自查自纠,提升民生领域服务外包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十一)关于“存在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问题的整改。

民主协商规范地下车库停放。218日,以局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局大楼地下车库使用管理的通知》,综合考虑各驻楼单位人数、工作需要等因素分配一定数量停车名额,并由各处室、单位通过民主协商确定入库车辆。33日,地下车库车辆停放已按新规则确定的名单执行。同时,统一食堂餐食。对车库使用、办公用房、公车使用、食堂就餐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避免反弹回潮。

(二十二)关于“为基层减负形多实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按照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绩效管理试点要求,旗帜鲜明地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修订绩效管理方案,将绩效管理下沉到机关、事业单位13个党支部,进一步压实党支部识人鉴人作用。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考核。二是完成借调人员清退工作。所有企业借用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三是排查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20244月,在市住建局一楼大厅设置意见箱,以有错必纠的态度广开言路,畅通干部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局党组会通报相关情况,明确转发信息不与考核挂钩。面向各市(区)住建部门、局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全面征集并系统排查住建领域是否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线索。经深入核查,未发现“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现象。

(二十三)关于“部分合同签订、支付存在缺陷”问题的整改。

一是补齐合同要素。市政园林中心对 2022 年全部凭证开展复查,发现部分合同存在缺乏签订日期及经办人员签字的情况,已逐一补齐合同要素。2024年建筑安全第三方服务采购和合同签订已按照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城建档案馆、科学发展观展示馆就合同签订相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强化合同管理。市政园林中心制定《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强化对签字盖章、日期、支付方式等合同要素的审核力度,确保重要事项明确、内容表述精确,有效防范合同履约风险。工管中心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出台关于经费支出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三是加强财务审核工作。对凭证附件要素不全的,一律退回补全。

(二十四)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审批与拨付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和使用。跟踪局2025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二是督促姜堰区住建局核实“市物业管理攻坚提升奖补资金”相关问题,及时沟通联系相关物业企业了解具体情况,出具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督促姜堰区住建局在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沟通的基础上,按照合法合规程序,做好奖补资金的移交工作,目前已完成移交。63日,对2022年和2023年以奖代补资金发放资料进行全面复盘,从项目的申请、审批和资金发放等环节“回头看”,一一对应,确保手续完备。三是针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批次的奖补资金未见事后评价表”问题,经核查后,奖补事项涉及6个项目20个物业企业和8个社区,立即督促高新区住建部门补齐申报事项的事后评价表,与申请表一一对应,做到无遗漏、无缺项。同时,高新区住建部门提交该事项情况说明,今后将举一反三,规范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对于2022年和2023年物业管理进社区奖补资金事项进行“回头看”和全面复盘,2023年海陵区、高新区、姜堰区的奖补资金事项涉及的事前申请表和事后评价表相关资料全部齐全。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规范管理,制定《市区物业管理奖补资金审核责任清单》和奖补事项资料归档制度,以建章立制保障工作落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十五)关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工程按期推进”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田家炳实验中学改扩建工程,原集建中心2022925日签发开工令,与参建各方明确质量、安全要求和完工时间,制定编排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按时间节点分配到各个班组,定期检查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工,于202311月完工,20231215日竣工验收。对内加强与工管中心技术科图纸审查时间点的沟通,由技术科牵头与审图中心协调以杜绝室外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办理滞后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当前开工项目无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在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发布前,一方面与发改委进行沟通,核对项目进度,并集中反馈各项目计划建议;同时,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紧密协作,预先评估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填写相关统计表。另一方面,针对土地手续办理复杂、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提请市政府试行“审查审批分离、双线并联推进”的工作模式。通过城建例会和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专班双周例会等机制,集中解决土地办理复杂,周期长等矛盾问题。其中,迎春人防疏散基地一期出入口接通工程和泰州市南官河滨河道路接通工程二期等项目均已通过城建例会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土地手续,有效推动了项目实施。三是白马湖郊野公园(启动区)项目相关问题为鉴,对园林绿化类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同类问题的项目。工管中心、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实施的市政园林项目,在方案设计启动前,先行完成项目策划论证工作。

(二十六)关于“以时间紧、集体研究等理由违规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直接发包、未公开招投标问题即知即改。自2022年起,所有绿化养护项目均已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养护单位。具体执行中,限额以上项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则通过制订《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内控管理办法》实施规范管理,确保所有绿化养护项目的招投标及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公正透明。2025年起,根据财政局建议意见,对公园项目实施综合招投标(绿化、物业等一体化招标)。二是工管中心结合项目实际规模、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工期要求,对照招标限额表逐项梳理,明确各环节适用的发包方式。同步完成可直接发包内容的清单梳理,确保发包方式合规且贴合项目需求,为后续实施奠定基础健全供应商管理体系,完成供应商资质核查和流程优化,建立了定期评估和激励机制,参建质量较之前有所提升。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所有直接发包项目均上会研究,通过集体决策防范风险,整改以来工管中心直接发包项目均履行了集体研究程序

(二十七)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补充合同相关要素包括签订时间、法定代表人签字等缺失内容。工管中心对成立后的所有合同进行“回头看”,确保合同要素完整、内容准确。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对经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细致排查,未发现未盖章、漏盖章等问题。同时与代理单位沟通,对所有代理项目委托授权书、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进行倒查,确保无缺盖、漏盖情况。二是优化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工管中心根据各类参建单位合同的相关需求,制定了标准化的合同模板,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明确审批责任规定各审批环节的责任人,明确审批权限和职责,确保审批过程严谨、规范。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完成《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工作,制定《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合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三是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工管中心定期组织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和风险点,增强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市政园林中心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签字盖章、日期、支付方式等合同要素的审核,确保重要事项、内容表述精确,有效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二十八)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变更行为工管中心建立“一次变更、一次立案、一次追责”机制。已制定《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2024年全年共组织召开19次变更会,完成了115变更评审,通过109 项;提交上一级审查69项,通过67二是组织预算审查,提高清单编制质量。制定《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概算、预算内审管理办法》,落实前期5勘探要求,建立现场踏勘、专家审查、科室内审的三级审查机制,提高概算、预算编制质量,减少后期变更,2024年全年组织现场踏勘7次,在追进度的同时提质量;三是建立“369”机制,解决结算问题、推进结算进度。工管中心制定《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决算管理办法》,2024年累计完成人民医院二期、迎春人防等28个项目结算报审,完成海军大道、中山文化园等22个项目结算评审。在2024-2025年新开工项目中,包括二中新建教学楼和食堂等项目、中级人民法院大要案法庭、技师学院加固工程等建设项目中,在可研估算阶段工管中心就配合使用单位多次踏勘现场并组织设计单位深化方案设计,尽可能使得项目估算全面不漏项。四是近两年的大型工程,二中、六人医、实验中学和三中新建工程、技师学院加固工程等项目,工管中心在组织初步设计评审前就基本完成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的相关评审对接工作,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可研批复内容;针对技师学院加固工程等特殊类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多次组织设计单位、检测单位踏勘现场,充分考虑加固拆除后的恢复施工问题,确保初步设计内容全面准确。

(二十九)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学习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程序和责任,提升规范决策意识。加强财务审核,属于大额资金范围的,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的不予支付。二是我局已于20235月重新修改“三重一大”制度,取消以领导批文或政府采购代替党组研究决策的规定。三是针对“体育公园新增地下室空间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议题,为先签合同、后上党组会”问题,工管中心党总支以此问题为镜鉴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对照检查,深刻反思问题。四是严格落实党组决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集体决策情况。

(三十)关于“部分会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党组会议事呈报表》,会前对议题进行精准收集分类和充分酝酿,控制议题数量、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参会范围和最低出席人数标准,2025年以来,召开14次党组会,均符合相关要求。二是增强民主议事氛围。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党组成员未发表意见和表决态度不清的,党组书记逐一发问明确。三是组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学习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十一)关于“部分会议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会前准备事项。制定《党组会议事呈报表》,做好会前告知程序,会前对议题进行精准收集分类和充分酝酿,控制议题数量、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参会范围和最低出席人数标准,提前通知挂职局党组成员会议时间及会议流程。二是规范干部任免表决程序。根据市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抽样检查反馈意见,对表决事项环节进行整改。从20236月起,局党组会研究重要人事任免,单独使用干部事项议题表决单,对拟任干部进行逐项表决。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党组会有关讨论情况,定期存档备查。

(三十二)关于“部分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调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2025年召开14次局党组会、9次中心组学习、2次办公会,班子成员充分了解各条口主要工作,稳步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51月开展局党组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54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坚定抓铁有痕的决心、凝聚治本断根的共识。三是运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党组会、办公会、警示教育会、违规吃喝集中整治等,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条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

(三十三)关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导向不鲜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强化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党员不遵守纪律约束、执行组织安排不认真等行为,酌情给出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建议扣减绩效分等处理,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在政治素质考核中一票否决。在干部提拔、晋升、岗位流转和各类荣誉、奖励评选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所在支部识人鉴人作用,由支部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推荐相关人选并给出鉴定意见。二是修订《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绩效管理办法》,将党支部作为基本考核单元,各考核单元季度优秀比例确定后,由支委会根据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讨论确定每季度考核优秀对象。三是建立常态化干部考察体系。完善日常绩效考核管理,聚焦高质量考核关键指标,突出实干导向和政治考察,科学合理制定日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作为职务提拔,职级、技术等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常态化跟踪考核干部,通过经常性走访、重点座谈、跟踪考核、综合分析等方法,注重多渠道、多角度掌握干部在处理日常事务、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重大任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表现。四是探索常态化开展考察式调研和无任用推荐。结合原城建监察支队机构改革,开展调研式考察。通过不定期、非程式化的考察方式,在精准识别干部能力素质的同时,实现“以察人促事”的目标。坚持开展“非提拔任用”谈心谈话,负责组织人事的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落实“岗位变动、苗头隐患、重大变故、处理处分”必谈要求,了解思想状态、日常工作、八小时外等情况,进一步了解识别干部。

(三十四)关于“制定政策‘一刀切’”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明确当前阶段干部队伍科学化合理化交流的工作口径,如试用期内不交流、同一处室(单位)正副职不同时交流等,进一步规范局系统中层干部交流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二是对当前住建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综合研判,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全面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和计划性。三是制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选拔任用规程》,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状况综合研判,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强化人岗相适,科学研判提出合理的进退留转建议,充分发挥各年龄段作用,不简单搞任职年龄“一刀切”。

(三十五)关于“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当前住建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全面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和计划性。二是制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选拔任用规程》《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等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状况综合研判,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强化人岗相适,科学研判提出合理的进退留转建议。三是对干部晋升程序开展“回头看”,并就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纪实过程存在问题等作出书面说明。四是组织局系统人事干部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加强对选人用人相关政策的把握和具体流程操作,进一步提升组织人事干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干部职数配备未经审报同意,不得启动选拔任用程序。

(三十六)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20251月、3月、6月,党组中心组分别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等。327日,局党组会就2025年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局系统“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经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会议讨论,表彰28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三是提升工作资料归档、总结能力,认真撰写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建工作总结、党组中心组工作总结、机关党委工作总结等材料。四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委定期抽查、通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三十七)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变形走样”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暨中层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20241111日至1119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风廉政教育、党史学习、基层党务实操等,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集中学习、现场研学、交流研讨,提升住建党员干部党务知识和能力。印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质量党务真改真强”活动实施方案》,聚焦基础党务业务不扎实、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支委班子作用不强8个方面问题,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支强基”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每月下发主题党日参考学习材料,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换届选举规定,对工管中心有关党支部选举结果进行批复,推动任期满3年的党支部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并对支委候选人以及选举各项材料进行把关,目前局系统9个应换届支部均已完成换届。工管中心二支部原书记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书记,已推动该支部举行换届选举,调整支部书记人选。

(三十八)关于“党员发展档案资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发展对象全程纪实表填写情况“回头看”,完善相应材料。二是组织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暨中层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邀请市委社工部有关领导开展发展党员实务培训。三是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113日,各支部书记就理论学习、纪律作风建设、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述职交流。

(三十九)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清仓见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行“三重一大”事项专项培训。组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学习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局系统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在党组会研究讨论。二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研究。结合项目实际规模、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工期要求,对照招标限额表逐项梳理,明确各环节适用的发包方式。同步完成可直接发包内容的清单梳理,确保发包方式合规且贴合项目需求。健全供应商管理体系,完成供应商资质核查和流程优化,建立定期评估和激励机制,参建质量较之前有所提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所有直接发包项目均上会研究。三是推进污水管网建设。2025年计划完成30公里污水管网更新改造,6月底已完成污水11.18公里。20251月完成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包括燃气工程、供水工程、污水和再生水工程、排水防涝、物联智能感知工程建设及改造,按照编制指南要求根据片区成效打捆申报,总计64个项目。其中,污水工程总计21个项目,计划新建44条市政污水管网,改造79条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改(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改造污水泵站39座,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192个,更新改造污水管网141.3km319日,在征求各市(区)政府意见基础上,以市攻坚办名义印发了污水治理三年实施计划(2025—2027年)。四是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2024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推进企业+项目标准化建设,帮助引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46家企业通过标准化星级评定,2025年上半年24个项目创成市标化工地。制定2025年全市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督查和服务指导,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能力教育,开展“质安联动提本领·固本强基塑铁军”专题培训。

(四十)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污水治理精准攻坚工作。20251-8月份,泰州市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已达76.8%,超过2025年省定目标75%。目前全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64.7万吨/日,20251-8月份进水浓度100毫克/升污水处理厂总规模50万吨/日,规模占比77.3%,比2022年提升超50个百分点。6月底,兴化城东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的编制。二是稳步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质效。持续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管维水平,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2025年上半年,6座平均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乡镇污水厂中,已有4座提升至100毫克/升以上,2座平均运行负荷率低于20%的乡镇污水厂均已提升至30%以上。持续指导各市(区)稳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老旧管网检测修复和排水户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指导兴化市抓紧实施2座乡镇污水厂新扩建项目;重点指导姜堰区抓紧实施老旧管网检测修复等工程性措施。三是加强节能建材质量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修订节能建材登记管理办法,增加使用和监督管理内容,形成“登记-使用-监督”全过程管理,目前已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正按程序报局党组会审议。强化行业监管,开展全市节能建材质量抽查,累计抽查24批次,全部不合格问题均依法依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征集,发布第一批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制定出台“加强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安全”规范性文件,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外墙保温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联合人民银行泰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泰州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绿色金融支持 促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的若干措施》,从政策层面发挥绿色金融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作用。

(四十一)关于“集中建设模式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顺工管中心运行机制。工管中心党总支全面加强人事、财务等综合性管理,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分别明确责任领导分管。制定工管中心公文管理、请销假、信息宣传、采购内控等9项管理制度,夯实工管中心内部管理。制定局绿色建筑与科技处与工管中心绿色建筑服务科、建筑产业化发展科,局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处与工管中心工程造价服务科的责任清单,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工管中心科室不得履行行政职能。调整集中建设专业指挥部人员构成,凡从事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再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二是与市委编办沟通,按照“拆一建一”的原则,撤销建筑安全监督站,并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单独设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已经市编委会研究,解决工程建设建管不分问题。三是完善沟通会商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同意定期召开双周例会。202535日召开双周例会,财政、自规、交警、水利、供电、城网、自来水等部门参会协商项目前期手续问题,共同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通过与市发改委对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先行发布建议版,确认开竣工时间、建设规模等具体信息后,发改委正式发布印刷版,当前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与印刷版相符。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及项目过堂会,明确责任到人,逐一对比各项目进度与预计是否相符,是否需要领导协调,当前各项目均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四是落实《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设计联合踏勘工作办法》,踏勘工作涵盖项目储备到项目开工全周期,工管中心、设计单位、使用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有关人员联合参加,着重对项目现场路面状况、道路标高、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管线、燃气管线、相关配套设施等进行多次全面实地踏勘,尽可能避免发生二次修补施工,造成“马路拉链”问题。五是研究制定并启动《2025年青年干部职工成长“铸匠”计划培养实施方案》,将1985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干部职工纳入培养范围。2025年已通过公开招录聘用1名事业人员。

(四十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进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海陵区制定33个老旧小区推进计划。海陵区住建局612日上报落实整改措施工作方案,13个小区计划于2027年开始雨污分流改造;北天德等3个小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已进场实施,预计12月完成施工;小区微整治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已形成,预计10月底进场施工,年内完成施工。二是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5年泰州市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为泰兴市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进场施工。三是开展已改造项目“回头看”。结合省厅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梳理“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清单、报送“回头看”季度表格,督促各市(区)对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运行维护、改造成果维护、物业服务管理、基层治理建设等5类问题进行“回头看”,目前“回头看”发现问题16个,已整改16个。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对海陵区、姜堰区等小区进行“回头看”实地调研。

(四十三)关于“推动物业行业规范化运行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开展物业基本服务水平测评。2025年以来,围绕物业服务履约、物业信息公示公开、消防安全和小区环境等内容对72个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水平测评工作,各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督查物业企业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发布上半年住宅小区物业基本服务水平监测结果。二是开展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一季度,会同派驻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住建部门工作要求,启动我市专项整治工作;717日,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由住建、社工、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的专班推进机制;811日,召开全市整治工作推进会;94日,召开专班第一次召集人会议,调度各部门、各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开展“五晒”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公示参考模板。围绕“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公共能耗”五个方面,要求做好各类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5月份,市级、市(区)相继开展“五晒”专项行动工作宣讲会,邀请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主体参会,将专项行动宣讲到边到底。目前,全市选取130个小区作为“五晒”样板小区重点推进,全市已有491个小区通过信息公开、追缴等形式,规范公共收益2600余万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3月份以来,市住建局先后会同市纪委、纪检派驻组、市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到兴化市的文峰苑、富安小区,海陵区的同悦容园、万泰国际、美好上郡、西堤阳光,医药高新区的金通桃花源、世茂河滨等住宅小区实地督查指导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消防安全等工作。87-8日,市住建局会同纪检派驻组到海陵区金领聚丰园、姜堰区胜利华庭等小区开展“深度调研”。泰州市泰兴市创新设立“物业纠纷融合法庭”案例被省住建厅纳入全省物业管理服务可推广经验做法(第一批);泰兴市未来城康郡小区入选省厅深度调研案例,调研报告通过全省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第13期)印发各地借鉴参考。三是突出问题起底。组织对全市793个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开展摸排,重点围绕小区建设情况、运作模式、管理现状,特别是跟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摸底,建立“一区一档”,截至目前,查摆各类问题291个、整改完成274个,整改完成率94.2%。公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累计接听电话180个,接收有效问题39条,已分五批移交给属地。研究谋划相关长效管理制度,将行政执法向小区延伸,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和小区各类行为,落实小区内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我局积极起草《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正在征求各专班单位意见。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与组织部、社工部多次对接协商,起草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拟于近期开展征求意见。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结合先进城市相关经验做法,已起草初稿,近期将赴相关城市开展调研进行完善。

(四十四)关于“涉房领域信访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妥善解决金通桃李园项目信访问题。市住建局领导牵头协调,多部门联动,多次答复并推动开发企业履行责任,依法依规全面回应业主反映的各项问题二是跟进矛盾协调处理,2023年-202516月信访投诉数量分别为1176件、761件、486件,连续两年同比分别下降35.2%36.1%,商品房销售纠纷、延期交付、质量维修等问题投诉数量和项目明显减少,涉及翰林赋花园、绿地世纪城项目住宅和车位办证纠纷,已取得明显进展。2025年上半年涉及房地产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理均已驳回,部分仍在进行中。三是充分发挥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65个项目进入“白名单”,59个项目融资成功,获得授信233.71亿元、发放资金160.67亿元。24个保交房项目、6420 套交付任务,全部落实“一项目一策”“一楼栋一计划”,已交付6280套、交付率98%。深入排查全市45个在建项目,逐项研判、逐级包保、逐类施策,按照“红、黄、绿”分类监管,确保按期交付。

(四十五)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一项目一策”支持项目建设,保证资金有序释放,专款专用。通过优化资金监管,成功支持春晓江南桃李春风项目已售批次于20245月底顺利竣备交付,并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此外,2024年以来,对保交楼项目实施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通过挂图作战、现场调度、融资协调、矛盾化解,全市7个保交楼项目、任务总数6698套于2024628日已全部交付、销号,我市成为全省第3个全部完成保交楼任务的城市。二是强化住建部门、银行、开发商等各方责任,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上半年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确保受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专款专用。20255月,出台《关于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优化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对于纳入保交房攻坚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额度内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工程款等保障项目建设和交付的有关费用,经核算,可不受应留存额度限制。三是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全流程、精细化的监管体系,保障购房者权益。摒弃“一刀切”式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行“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允许开发商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四十六)关于“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和采取管控措施的全部自建房开展100%抽样核查,并于20247月底前核查率达100%;截至202412月,我市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率已达73.04%,全部隐患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率已达52.15%二是制定泰州市自建房“回头看”工作方案,前期由各市(区)自查,后期组织市级层面的督查,分别前往三市三区进行现场抽查,并对回头看结果进行评估。同时结合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专家核查对全市4647栋隐患自建房进行全面复查,严控隐患增量,确保整治措施持续有效。督促指导属地持续开展动态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指导各市区完成汛期前危旧房的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共统计CD级危房142栋,均已落实好封控、清人、警示等措施;针对夏季台风、洪涝等极端天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定时定点向省住建厅报送危房巡查情况;组织开展全市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回头看”半年督查工作,上半年针对全市783栋管控中的隐患自建房开展核查,预计9月底前完成。三是开展专项销号督导。20248月起,对于整治推进困难的隐患建筑开展一对一专项销号督导,由市住房中心牵头、各市(区)住建局督办、各镇街执行,将难以进行工程措施整治的既有建筑进行了全面封控,并将之前居住在内的群众进行了搬迁,202412月中旬,100%完成了1943栋隐患既有建筑整治任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按35%35%30%的比例组织专家对全市1943栋既有建筑进行全面回头看,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完善、优化检查指标,对于各类既有建筑的隐患情况全部做了分类处理,并将相关结果发送至各市(区),要求落实整改。四是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联合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监管工作的通知》。202411月,成立2个工作指导组对全市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服务指导,通过见面沟通、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小型建设工程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措施。20255月以来,对全市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平台进行研发和推广,建立信息化、规范化的“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系统登记项目846个。开展全市限额以下小型建设系统应用培训,累计培训靖江市、泰兴市、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等市(区)的镇街(园区)工作人员190余人,发放资料2000余份。拟于10月对兴化市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和平台推广。

(四十七)关于“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针对“天德湖1号房屋租赁”问题,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承租户周如江所拖欠的款项已于202535日全部追缴到位。 2024 年购置的动物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工作。针对“部分资产处置、账务处理未按规定进行”问题,202411月,按规定办理资产划转手续,经财政局审批,4辆公务用车已划转给市发改委。车辆购置税资产1项已报财政审批核销。与发改委就人防资产划转事项进行多次会商,分两批划转人防资产。第一批于202411月完成划转审批,涉及资产账面原值4亿元,划转时净值3.12亿元。第二批于20255月完成划转审批,固定资产原值323.36万元,划转时净值13.39万元。二是建立常态化核对机制。市政园林中心每月定期将资产云平台资产清单与财务账簿数据进行逐项核对,确保平台记录与财务账目数据实时一致,从流程上防范数据偏差风险。对当前资产云平台信息与固定资产财务明细账开展全面复盘核对,确认截至目前未再出现固定资产分类错误的情况。开展财务人员集体谈心谈话组织财务人员及时学习最新财务法律法规及政策动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三是全面排查市政园林中心国有资产出租情况,对类似拖欠租金的行为及时予以追缴。完成《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对国有资产出租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明确以后新购置动物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并按照实物明细及时登记资产变动情况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制度》等六项内控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内容、职责分工,细化资产业务管理流程,提高资产内控能力水平。

(四十八)关于“内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内控制度。将局机关系统上记账凭证财务制单人从2023年开始修改成人员姓名。进一步排查下属单位所有账套,规范内部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局计财处严格履行记账凭证管理责任,做好记账凭证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档案室做好记账凭证的保存、归档工作。二是梳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逐一分析产生原因,根据具体情况研究整改方向。三是规范财务处理。对市政园林中心现有会计凭证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凭证存在附件不全的情况,第一时间完成相关资料的补充完善工作。四是规范调研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调研培训工作的通知》,从严格计划管理、审批管理、经费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四个维度,推进住建系统调研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征求全系统培训需求,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编制2025年住建系统年度培训计划。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及城市更新培训班,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控制培训规模和时长。五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严格加强业务用车管理,严格实行业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制度。业务用车使用严格在用车平台上履行申请、审批、调派、调度、反馈等管理流程,加强公务出差人员报批管理,严格执行出差、请假等线上报批手续,同步履行线下报备流程。加强对驾驶员的考勤管理,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业务用车。六是规范各类采购和报销手续。优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审核程序,实行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双审批制度,确保财务支出依据充分、手续完备、流程规范。严格执行采购有关规定,开展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各处室、单位学习采购货物、服务、工程流程。七是规范工会会费缴纳。20247月,市政园林事业中心按照新基数对职工会员费进行重新测算,并完成补扣缴工作。全面落实工会会费缴纳公示制度,编制《工会应知应会》并向全体职工发放。同时,专门设立工会账户,确保会费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八是规范专家评审。工管中心工作人员已全额退还不当领取的1700元评审费。工管中心制定统一的评审费支付标准,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评审费额度,并严格规定招标人代表不得领取评审费,规范了支付依据。建立评审费支付监督机制,通过随机抽查、定期巡查和重点督查等方式开展了多轮摸排,未发现新的违规领取评审费情况。

(四十九)关于“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持续推进城建专户资金清理,分析往来款形成原因,建立健全台账资料。督促协调下属单位往来款清理工作,为化解往来款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条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住建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压实整改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体制机制完善。

一是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避免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以雷厉风行、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以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综合施治,凝聚合力推进全面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中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敷衍整改的,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以改促建提升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与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把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与完成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同推进、同落实。聚焦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服务、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等民生热点,持续强化项目赋能、聚焦产业升级、厚植幸福理念,坚持城建为民、城建惠民,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民生实事助推区域融合。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有序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期完成整改。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履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668333;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南路308;电子邮箱tzzjj0523@163.com

中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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