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10-1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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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监管保障中心指导海陵区住建局成功办理首例柔性执法不予处罚案件
日前,在泰州市城建监管保障中心的全程指导与有力支持下,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功办理并发出全区首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源于群众举报,反映某物业服务企业未经授权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接到线索后,海陵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市城建监管保障中心对此案给予了高度关注,全程提供了专业的法律适用指导和规范的程序把关,确保了案件调查方向明确、证据收集扎实、法律依据充分。经查,该涉事企业为补贴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经费,在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无法获取授权的情况下,将物业用房出租使用,其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面对这一情况,在市城建监管保障中心的指导下,海陵区住建局没有机械地采取“以罚代管”的简单处理方式,而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理念。执法过程中,重心从“事后处罚”前移至“事中纠偏”,督促引导企业认识错误、主动整改。在案件调查期间,该企业积极响应,主动向所属社区街道汇报情况,并在街道社区的协调组织下,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启动了入户征求意见程序,最终成功获得了法定比例以上业主的追认同意,从实质上弥补了程序瑕疵,保障了业主的共同权益,使违法行为得以彻底纠正。
该案件的成功办结,是海陵区住建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市级与区级部门联动协同、精准指导提升基层执法效能的具体体现,形成了“市级指导、区级执法、企业整改、社区协同”的多方共治良好局面。不仅为解决因历史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老旧小区治理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更传递了依法行政、宽严相济的执法温度,为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贡献了住建智慧与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