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8-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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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泰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5年8月15 日—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房屋征收服务科4012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三、申报材料
(一)泰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泰州市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和签名字样;
(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六)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契约。
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材料原件至申报现场由工作人员逐一核对。
联系人:夏国晖 联系电话:86880220
特此通知。
附件:泰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申请表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7日
下载: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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