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1-0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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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泰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时有反复,执法力度偏弱,2022年市级住建部门发现134起违法行为,仅立案查处28起”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二十四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时有反复,执法力度偏弱,2022年市级住建部门发现134起违法行为,仅立案查处28起。
二、责任单位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区)委、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整改目标
健全扬尘管控工作机制,加大扬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水平。
五、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措施
(一)定期组织市生态环境、区住建等部门,对城区重点项目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加强现场扬尘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分级处置,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采取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方式,持续保持扬尘管控高压态势。
(二)明确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要求,出台《泰州市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一体化”管控方案》,充分压实参建单位、属地政府管理、主管部门监管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健全扬尘管控工作机制,加大了扬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分级处置,全面提高了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水平,已完成整改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86397013
电子邮箱:19851323936@163.com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