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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细则重点内容!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6-05-0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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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补贴对象

1.首购安家:202641720267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家庭”指购房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2.祥泰安居:2026417日至2026731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非泰州市区城镇户籍家庭(如有多位购房人,至少一位为非泰州市区城镇户籍)。

3.多生多育:2026417日至2026731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且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夫妻一方为泰州市户籍,即可认定为泰州市户籍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认定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4.投亲养老:2026417日至2026731日期间,为方便赡养老人,在市区同一镇街再次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或一次性购买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购房人需满18周岁)。购买多套的,购房人应为同一人或直系亲属。

5.以旧换新:出售泰州市范围内商品住房,并2026417日至2026731日期间购买买房、卖房不分先后,且买卖房屋间隔时间前后不超过180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含直系亲属)。

本细则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

购房补贴标准

1.首购安家:购房款总额2%

2.祥泰安居:购房款总额2%

3.多生多育:购房款总额3%

4.投亲养老:购房款总额3%

5.以旧换新:购房款总额3%

以上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最高补贴额度为10万元。

二、青年人才贷款贴息

对象:2026417日起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2%财政贴息(最高2万元/年),贴息期为2年。

贷款贴息与购房补贴可重复享受。

 

、申请受理时间

本次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671日—2027331日,逾期不再受理;贷款贴息申请202671日开始受理,受理截止时间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办理地点

各区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窗口

四、材料

通用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网签备案合同、Ⅰ类有效银行卡、契税完税凭证(申请时不具备缴纳契税条件的,可以先申请补贴,在补贴发放前补交至窗口

特殊材料:

首购安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祥泰安居:农村户籍或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材料

多生多育:《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档案底册

投亲养老同一镇街原有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以旧换新:出售房屋网签备案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特别提醒

1.在购房补贴及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间,购房人及配偶如因退房后重新网签同一套商品住房的,不可享受相关补贴及贴息。

    2.本政策适用范围仅限于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政府或国有企业回购房、商业用房及二手房等。

3.房屋交易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无特殊规定的,身份和户籍的认定以网签备案时间为限。

4.购房价格以网签备案合同中购房总价为准,不含车位费。

5.若发生退房、网签备案合同发生变更、贷款合同终止等情形致使申请人不再符合补贴、贴息条件的,原补贴、贴息予以撤销。

6.申请资料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购房申请人需在房屋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契税缴纳,并将契税完税凭证报送至补贴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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