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1/2024-342024 | 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
文号 | 时效 |
东进小区、泰和园小区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公告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9-04 16:03
- 浏览次数:
东进小区、泰和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标准公告
根据《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泰政规〔2014〕1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制定东进小区、泰和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泰发改发〔2024〕190号),现将东进小区、泰和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公告如下:
一、城镇户籍家庭
(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免租金;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含)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处于市区上年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不含)至80%(含)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
二、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时在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区无住房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
特此公告
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