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31/2026-342153 | 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10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6-05-28 15:44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破解高校毕业生从“毕业”到“就业”过渡阶段住房难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启动首批“零成本”安居房源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障对象 驻泰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全日制职业院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含毕业后不超过两年择业期的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泰州市主城区无自有住房。 二、房源概况 首批推出“零成本”安居房源共计100套(间、张),均具备“拎包入住”条件。 三、看房安排 线上看房:即日起,登录“泰安居”微信小程序“零成本”专区查看房源基本信息。 线下开放日:2026年6月6日(周六),8:30—12:00、14:30—17:30。 四、申请与配租流程 (一)线上申请 (2026年6月1日9:00—6月8日17:00)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泰安居”微信小程序“零成本”专区提交申请,逾期系统关闭。 申请材料清单(电子版,JPG/PDF格式): 《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未毕业学生提供学生证)。 (二)审核与公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轮候库。 (三)配租与选房 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及配租房源。配租结果将在“泰州建设”公众号及“泰安居”小程序公示。 (四)签约入住 获配租资格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入住协议》,并办理水电气卡等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摇号现场可办理)。 五、保障期限与费用 费用减免:保障期内,房源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申请人无需缴纳。 保障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退出机制:承租期内购房或已就业的,应30日内腾退房屋;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延长3个月,延长期内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内实际居住的,取消保障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构、隐瞒事实等欺骗手段获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责令限期腾退,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政策与我市现行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电话:0523-86880883,0523-86882792。 监督举报:中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523-86880506。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