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39/2009-01594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09-09-02
文号 泰建职〔2009〕7号 时效
关于报送200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材料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09-09-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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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0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材料的通知
  
  泰建职〔2009〕7号
  
市房管局、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09年度局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聘确认工作,根据《泰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暂行办法》,现将报送确认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必须是局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且年度考核等级在“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确认条件
  1、员级资格,必须是2008年8月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
  2、助级资格,必须是2008年8月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2006年8月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
  三、确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专科毕业需提供年度考核表及工作总结;中专、大学本科毕业需提供见习期小结(工作总结);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4、人事部门认可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或《信息化素质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其中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5个学时)。
  四、确认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在泰州市建设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下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盖章。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照申报人岗位职责及申请人任现职或见习期以来的工作表现,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提出考核、审查意见和是否聘任的意见。
  3、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任职条件和申请者递交的材料、推荐单位考核及聘任的意见进行确认。确认结果填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申请确认材料收齐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市建设局职称办。
  联系人:王劲梅
  电 话:86882681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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