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9/2010-01641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0-09-03 |
文号 | 泰建人〔2010〕9号 | 时效 |
关于组织园林绿化相关工种技师和高级工技能鉴定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10-09-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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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园林绿化相关工种技师和
高级工技能鉴定的通知
泰建人〔2010〕9号
各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持续不断地推进技能人才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是推进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为加大对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扶持力度,激励广大园林绿化企业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热情,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决定对通过技师和高级工鉴定考核的人员,分别给予1300元/人和培训鉴定费30%的经费补助,该经费补助在鉴定合格后发放给培训出资人。现就做好相关工种技师和高级工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
拟组织花卉园艺师、草坪建植工技师技能鉴定;
拟组织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高级工技能鉴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园林绿化企业中,取得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人员,可申报高级工技能鉴定。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不满3年的人员,可以先行申报高级工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暂不发证,待原职业等级满3年后发证。
园林绿化企业中,取得绿化工、花卉工、育苗工、植保工等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报花卉园艺师或草坪建植工技师技能鉴定。
三、培训、鉴定组织
相关工种技师、高级工技能鉴定工作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委托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请各市(区)住建局协助做好辖区内园林绿化企业通知工作。
四、培训、鉴定方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集中方式进行,高级工培训预计5天(含技能鉴定),技师培训预计14天(含技能鉴定,可根据企业要求,间歇式安排教学),按照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岗位标准和鉴定规范,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教学。主要学习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内容。
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具体培训、鉴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费用标准
培训费:高级工740元/人;技师1680元/人。
鉴定费:高级工260元/人;技师320元/人。
教材费:高级工18元/人;技师:卉园艺师28元/人、草坪建植工16元/人。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9月14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3005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市住建局三楼)。
3、报名联系人:周平,电话:86882776。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园林操作工岗位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及原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于附件1上);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粘贴在附件1上,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请各市(区)住建局接此通知后,迅速将通知转发辖区内园林绿化企业(文件可登陆泰州市住建局网站www.tzjs.gov.cn下载),各园林绿化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候。
附件:1、园林操作工岗位技能鉴定报名表
2、园林操作工岗位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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