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1/2023-341619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05 |
文号 | 时效 |
《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3-09-1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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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健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共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评价对象:本办法评价对象为根据《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与个人。
2.关于部门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明确了市主管部门、市(区)直观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3.关于评价内容与结果:第五、六、七、八条明确了行业信用评价内容与结果。
4.关于联合评价:鉴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覆盖建设工程全过程,本办法明确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协作机制,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
5.关于评价结果应用:第十条~第二十条说明了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监管的思路。
关联阅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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