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3-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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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践行法治理念,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住建领域法规制度。聚焦行业发展,推进建筑业、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政策优化。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培大育强企业、加强行业监管、凝聚服务合力四个方面共计推出18条举措,致力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建筑业在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泰州实际,市住建部门联合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购房补贴、优化以旧换新、优化住房贷款、优化购房入学,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根据市人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清理工作要求,对我局起草的3件地方性法规开展了专项清理,并及时向市人大反馈清理结果。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对我局起草的建市以来的96件市政府政策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建议废止44件,建议修改6件。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上位法、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废止,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建立行政检查备案制度,推行“一车式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以来在招投标及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联合检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省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等工作任务,对我市13项工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三是建立“涉诉免保”新机制。为帮助建筑企业解决涉诉后银行账户冻结,面临银行转贷困难、招投标准入受限等问题,我局联合金融监管局、中院等单位建立“涉诉免保”机制,“涉诉免保”已累计为金堰交通、泰兴一建等10余家企业解冻资金近3亿元,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难题。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泰州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等工作要求,锚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目标,认真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2024年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1场,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效果良好。完善行政处罚与行业监管联动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案件办理、处罚执行、联合执法等程序,形成行业监管与行政处罚强大合力。紧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放松,实施行业监管攻坚行动,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推行建筑工人劳动用工电子合同,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可视化和检测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三包一挂”、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着力提高全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主动应诉意识和能力,组织疑难复杂案件专题会商和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8件,行政诉讼应诉5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一件败诉。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完善信访制度建设,制定《市住建局信访事项处置工作规则》,针对工程质量投诉、商品房交付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突出问题分别制定处置流程,实现信访分类处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工作,稳控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做好建议提案办理。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116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复率100%、满意度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77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向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普及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相关法律知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政策法规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宪法和民法典等基础法律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通过“泰房安”专家助企法治宣传服务队、“乐享园林”法治宣传服务队、“泰优居”老楼加梯法治宣传服务队,主动走到基层一线向群众宣讲房屋安全、物业服务、绿化管理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制领导干部学法共性清单以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法律法规汇编,邀请市司法局专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亲自部署局系统年度法治和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立法规划计划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各类重要文件和重要事项,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听取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住建工作难题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够多,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住建工作实践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习惯依靠老经验开展执法工作,导致日常监管理念与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社会形势发展需要,容易引发执法纠纷。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尚不完善,对内部行政执法机构以及下级行政执法部门指导监督不多。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处理好改革与法治、发展与稳定、职权与职责的关系,锚定目标,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工作新局面。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是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努力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动态更新系统内部行政权责事项清单,确保“非清单职权不可为、清单内职责必须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普法“三类对象”,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行业企业、社会公众的不同普法需求,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